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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刀身足有一米五长,宽大得像一扇小型门板,仅仅是刀背恐怕就得三指厚,整个刀身呈现出一种巨大的弧线型,象征着凶猛无比的杀伤力与切割力。
刀身与铁杆黑晶晶的发亮,像黑夜里折射着月光的一泓秋水,黑漆乌亮的颜色中,有一种死神的味道。
整柄刀充分发体现出了黑风寨武器的特色来,就像他们的人一样,粗野,彪悍,巨大,给造成的视觉冲击是无与伦比的。
乌沉沉的大刀就那样轻松地提在手里,一群大汉拎着这刀就像是拎着一根根狗尾巴草。
虽然铠甲装备上,因为黑风寨现在还无法在短时间制作出精良的铠甲,所以,这些猛玛大汉们穿的只不过是从各大帝国的军火商那里贩出来的重型连体板甲,但在武器上,他们可跟黑风寨最早的那批重甲强兵是一样的,都是那种重型乌金偃刀,一刀下去,连三块磨盘般大的石头都轻轻松松地一分为二,切口处平滑得连石沫子都看不到,至于普通的铠甲,一个猛玛族的小伙子在哈曼的授意下就曾经做过试验,在一块人型的石头上套上了重装板甲,结果,只是七分力的一刀下去,轻松连甲带石的切开。
这种试验结果在刚才已经被一百超重甲强兵在以步对骑的过程中反复证明了——试想想,连人带甲带马,都可以一刀劈断,这样的刀,该有多可怕?当然,这也需要强悍的力量做为底蕴进行支撑了。
这样力量与速度兼备的可怕猛男们有了趁手的武器,就如同一只老虎长出了翅膀,纵横天下只不过就是时间问题了。
“记住你们的对手,他会让你们在地狱里想起我们时,也会感到胆寒。黑风重甲部队!”
哈曼眼望着一群重装勾镰手们已经走进来一千多人,逐渐地排好了阵形,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这家伙狞笑着斜着挥刀,摆了一个酷酷的造型,随后就带人杀了上去。丫的这可不是出于礼节,而是出于纯粹的摆PS。
可对面的重装勾镰手的联队长禁不住一愣,由于从小受到的骑士教育让他还并起了勾镰回了一礼“重装龙卷风重装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可刚刚并起勾镰,哈曼就已经带着重甲部队冲了上去。
“雷蒙德?我雷蒙你丫的!”
哈曼的骑士造型还没摆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嘴里怒骂着,早就急不可待地飞扑了过来,二话不说,拦腰就是一个斜劈斩!
巨大的武器有巨大武器的好处,那就是,只要能拉开距离,对敌人造成的压迫感简直就是闪无可闪,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可是,硬接这样沉重且锐利的武器,还有那强横无匹的力量,结果能怎样?
可怜的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用自己的身体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刚刚还得及将血红的重型勾镰斜斜举起,想挡住哈曼的刀,可是,就算没有进入狂化状态的哈曼的力量又岂是这个家伙所能抗衡得了的?
“擦”的一声轻响,哈曼已经将这位可怜的联队长打着斜给劈成了两片,随后,刀柄倒转,向前一搠“扑”锋锐无匹的刀柄已经破开了两寸厚的板甲,直接将雷蒙德身后的一个勾镰手的五脏六腑搅得稀烂。然后又是拦腰一刀,不但将左侧的一个巨镰手三层的精铁塔盾一刀劈开,顺势在他脖子“轻轻”一抹,鲜血激飙,一颗大好的头颅爆飞而起。
这家伙简直就是勇冠三军,虎入羊群,无人能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