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来咬损新,拽住仙郎尽放。”把自己和心的女尽情谑的场景写得那么令人艳羡,连他自己也不尽得意地说:“今夜仙郎自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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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何尝又看见过都?孟所看到的“都”还不就是诗中女心里的都。其实这“都”就好比今天追星族里的“刘德华”、“李连杰”一样,只可远观而不可近得的偶像。在这首诗里“都”被用作了帅哥的代名词,或者也可以说,都乃是众多郑国少女梦中的白王和假想的约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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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说,郑国是情歌的沃土,我信。至少这一首诗便足以证明郑国的男男女女都颇解风情。这可能得益于郑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当时郑国的国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