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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4/5)

师报备一下,十九岁是未成年,没有监护人的同意,婚姻不合法。

“你不是说只借身份证和印章?”上帝我主,她的眼皮又开始跳了。

他轻点她的鼻头“顺便借你的手盖章。”

手到,自然人到,难不成要分尸?大白天是不可能出现灵异现象的。

“来,笑一个,要自然点…手摆在肩膀上…对,再笑一个…嗯!迷人极了…要笑…”

笑。

再笑她就起肖了。

她果然又被骗了,眼皮跳明明是凶兆,可是为什么她还不信邪呢?还傻呼呼地任由人牵著鼻子走,骗院长说她要和“兄长”回家探望父母几天。

而他的表演确实瞒过了院长,信以为真地要他们多玩几天没关系,院里正在动工盖新房舍,接下来会很吵,要她尽够了孝心再回来。

结果,现在她在这间全台北市最大的婚纱公司里,是玛丽亚的大哥大嫂所开——肥水不落外人田,陈阿娟名言。

更不幸的一件事,在她刚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她忽然认出管哥哥口中的假法官是真法官,他曾到T大的法律系上过课,顺便开了一堂通识课叫“法律与人生”而她正好有修,难怪她觉得他看起来那么眼熟。

不敢相信她会蠢两次,轻而易举地把自己卖了。

望着手上亮晃晃的钻戒,她成为管太太还不到三个小时,而他们现在要补拍婚纱照,据管哥哥的说法是“证据”好瞒他在美国认识的痴情女子。

但是,为什么他说“证据”时的表情很诡异,像是要威胁某人?

而那个某人是她。

她的书呢?只有她的书最可爱,教她知识却不会陷害她。

“来,新娘子再笑甜一点…不要害羞…看着镜头说『一』——”

一。

扯开嘴一笑,她想走却走不了,因为眼前一片雾茫茫,拿下眼镜的她等于是个瞎子,镜头在哪边都得眯著眼瞧半天,直到光线一闪才找对方向。

腰好酸喔!

光是化个新娘妆就花去一小时,然后试穿礼服和做头发也差不多一个小时,加上当个傻子任人吆喝拍照刚好凑足三个小时。

而那个借人借身份证借印章的“大哥”却不知去向,半个小时前他接到一通越洋电话就匆匆离去,只说了句马上回来。

他的马肯定是又老又瘸,日行三里仍感吃力,走一步休袭分钟,等著进马肉罐头工厂。

呜!她才十九岁耶!竟然名列已婚妇女…妇女,欧巴桑的代名词,她一下子老了五十岁,她不要啦!她要做落跑新娘。

可是,现在章也盖了,誓也宣了,戒指都套上了,木已成舟还能怎么样,逃给谁看…

看?对了,她的眼镜。

“大嫂,麻烦一下,我的眼镜。”少了眼镜她就无法离开。

陈秀娟笑着扶住她形同瞎子摸象的手“哪有眼镜,你那口子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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